1、侦探以公民个人身份或被侵权企业、个人委托人的身份进行调查是找得到相关法律依据的!
2、侦探在案件调查中应尽可能地通过一般性手段来收集获得证据,如对知情人士的询问与访问、正常地录音录像、向政府职能部门、公共团体正常查阅、调取有关文件资料、分析公开资料、文献;利用与己方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个人或团体交换情报等。
3、在使用有可能侵犯被调查者人身民主权利的特殊手段时(如跟踪、偷拍、打入和套取),应在有执法部门参与或能得到其谅解的前提下进行!
4、在不得已使用以上这些手段时,应使用合法的民用器材并且尽量在公共场合进行!
5、在各类调查活动中,尽量争取承办本案的律师的现场参。(编辑:武汉私家侦探调查取证)